6月25日,抖音电商公布《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》(下称总则)阶段治理成果。数据显示,在总则生效的30天里,有78176名带货达人因违规被平台判罚,其中百万粉丝以上的达人有2223人。总则于5月6日上线,5月20日正式生效。该总则对带货达人的角色定位和责任义务,进行了明确定义,并制定了相应的内容和行为规范。
总则中,抖音电商率先以平台规则形式,将电商创作者也就是带货达人明确定义为新型内容营销主体,开创性地提出"应知明知责任",即电商创作者必须为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应知明知商品真实情况仍虚假宣传或未尽到应尽的义务,负有相应的责任。
由于直播场景具有强互动属性,容易促成交易转化,部分带货达人通过虚假承诺,如"点赞送手机"、"评论666可1元秒冰箱"等,诱导用户与其互动,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。对此,抖音电商一直在有针对性的提升其管控策略。该总则严禁"诱导欺骗消费者点赞、收藏、分享、关注"等5种作弊行为、2种垃圾内容、3种引导非法交易行为,以及4种其他违规行为。
此外,总则还要求带货达人必须遵循9条总原则,严禁"违反公序良俗的表演炒作"等13种违规营销场景、5种内容侵权情况、2种无资质发布专业领域内容,以及7种其他违规内容。
随着社交平台的发展,达人带货已经成为当下热门的电商模式。相较于传统货架电商,内容电商的违规场景更加多样,通过制定总则来管理并规范达人的带货行为实乃大势所趋。这次抖音电商总则的发布便是开了一个好头,填补了直播带货行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的一个空白。
国内首家电商直播研究机构广州直播电商研究院院长、中山大学教授张志安认为,抖音电商发布创作管理总则,体现出平台在电商业务规范化过程中具有"守土有责"的意识,主动按照国家相关监管态势,厘清平台上电商运营者的责任边界,"既有利于强化带货达人的自我规范意识,也有利于推动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,其行业示范价值值得肯定"。